关于安全文化的性质,很多专家学者都作过论述,这里笔者想从另外的角度谈谈安全文化所具有的几个其他重要性质。
首先,安全文化具有“管理推动性”
安全文化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大众文化。社会大众文化往往是通过民众的广为流传而积淀下来的,只要不是反对国家主权、制造民族分裂、腐蚀社会道德风气的文化,就无需对其推崇还是制止。安全文化是人们安全价值观的直接体现,是人们安全行为的准则和引导力量,在各种利益冲突和干扰下,仅仅通过人们自发形成的安全文化,往往不能向着社会所需要的方向发展。安全文化的发展需要借助管理的力量加以推动。企业安全文化更是如此,它形成于企业内部,为企业员工所共有,可以由企业的组织管理过程加以促进和实施;并且企业安全文化的发展将给企业带来生产效益的增长。
其次,安全文化具有“弥漫性”
所谓“弥漫性”,是指安全文化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边界清晰的系统而存在,它深藏于每个人的内心中,表现于每个人的行动上,影响到每一个任务的完成过程,调整着整个社会的人际关系。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中都渗透着安全文化的影响;因此,也有人提出安全文化具有“场效应”的特性。
再次,安全文化具有“相对稳定性”
所谓安全文化的相对稳定性,也可理解为安全文化的不易变动性和不宜变动性。与所有文化现象一样,安全文化一旦形成,就具有很大的稳定性,并且对大多数在其氛围中的人,都有着普遍的影响力。正是这种稳定性,使企业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对策和战略才具有实际意义。尽管安全文化可以通过管理手段加以推动,但是真正对人产生深刻影响的合理的安全文化,一定要具有长期的稳定性,而强行推动的多变的文化只能让人无所适从,无法形成固定的行为模式。当然也要强调,安全文化的相对稳定性并不排斥其适应新形势和新情况的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