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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3

  一、五氯硝基苯

  五氯硝基苯,纯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晶体,有发霉的气味,熔点146℃,沸点328℃,相对密度(水=1)1.72,可燃,不溶于水,微溶于醇、苯、氯仿、二硫化碳。五氯硝基苯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主要用作中间体,及用于土壤杀菌、除草剂等。

  1.对人体的危害:本品有毒,侵入人体途径主要为吸入、食入和经皮吸收,主要损害心血管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肝、肾和造血系统。

  2.急救措施:皮肤接触五氯硝基苯后,要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接触后,要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吸入后,要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若呼吸困难,就输氧;若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食入后,要饮足量温水,催吐。采取急救措施后,均需就医。

  3.防护措施:车间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MAC)我国为1毫克/立方米。生产过程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空气中粉尘浓度较高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职工要及时换洗工作服,工作前后不许饮酒,用温水洗澡。单位要安排职工的就业前和定期体检。

  4.消防措施:五氯硝基苯遇明火、高热可燃,与强氧化剂接触可发生化学反应,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氮氧化物和氯化物气体。灭火时,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可使用以下几种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5.操作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时,远离火种、热源,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接触。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并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操作地点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6.储运注意事项:本品要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与氧化剂、碱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同时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高温。

  7.泄漏应急处理:当五氯硝基苯泄漏时,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用洁净的铲子将泄漏物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

  二、氮气

  1.物化性质:本品为无色无臭气体,化学性质不活泼,不燃,常温下和锂能直接反应,炽热时与镁、钙、锶、钡、氧和氢直接化合,微溶于水、乙醇。本品用于合成氨,制硝酸、氰化物、炸药等,作为惰性气体可用于填充灯泡和高温计。也用作物质保护剂、冷冻剂。

  2.对人体的危害:本品侵入人体的途径为吸入。空气中氮气含量过高,使吸入氧气分压下降,引起缺氧窒息。吸入氮气浓度不太高时,患者最初感胸闷、气短、疲软无力;继而有烦躁不安、极度兴奋、乱跑、叫喊、神情恍惚、步态不稳,称之为“氮酩酊”,可进入昏睡或昏迷状态。吸入高浓度,患者可迅速昏迷、因呼吸和心跳停止而死亡。

  潜水员深潜时,可发生氮的麻醉作用;若从高压环境下过快转入常压环境,体内会形成氮气气泡,压迫神经、血管或造成微血管阻塞,发生“减压病”。

  3.急救措施:吸入本品后,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4.防护措施:本品生产过程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1)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气浓度低于18%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

  (2)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3)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4)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5)其他防护: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5.消防措施:本品一般储存于高压容器内,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灭火方法为,本品不燃,要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6.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企业管理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漏气容器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7.储运措施:本品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直晒及雨淋水湿。库温不宜超过30℃。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本品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拦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8.包装:钢瓶内贮存,瓶外漆成黑色,用黄色标明“氮气”。钢瓶阀门应罩安全帽,瓶身应有防震胶圈。

  9.养护:

  (1)入库验收:核对品名,检查钢瓶有效期限钢印,检查阀门是否漏气。

  (2)堆码苫垫:用专用木架直立设置,平放时阀门在同一方向,垛底高10厘米至15厘米,堆码1层至4层,垛距80厘米,墙距、柱距40厘米。

  (3)在库检查:每日交接班各检查一次,每季度检查一次并称重。

  (4)温湿度管理:库温度不超过30℃。

  (5)安全作业:钢瓶不得摔、震、撞击或在地面滚动。

  (6)保管期限:1年。

  三、过乙酸

  别名:过乙酸、过酸酸

  英文名:Peractic acid;peroxyacetic acid

  分子式:C2H4O3

  结构式:CH3COOOH

  1.物化性质: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的刺激性醋酸气味。具有弱酸性,易挥发,易溶于水和有机溶剂,如乙醇(酒精)、乙醚、乙酸(醋酸)。熔点0.1℃,沸点105℃,饱和蒸汽压2.67(25℃)kPa,相对密度1.15(20℃),闪点41℃(35%过氧乙酸溶液)。

  2.危险性:(1)遇明火、受热、摩擦、振动、撞击时,易发生火灾、爆炸;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等接触或混合时,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温度稍高时,易分解产生氧气;加热到110℃时,会发生猛烈爆炸。

  (2)有毒,经口LD50:1540mg/kg(大鼠),经皮LD50:1410mg/kg(兔),吸入LC50:450mg/kg(大鼠)。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喉、支气管的炎症、水肿、痉挛、化学性肺炎、肺水肿;接触后,可引起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

  3.主要用途:用作纺织品、纸张、油脂、石蜡和淀粉的漂白剂,医药中的杀菌剂和有机合成中的氧化剂、环氧化剂,食品和饮用水等的消毒剂。

  4.用法和用量:工业产品过氧乙酸一般为18~23%含水、醋酸的溶液。作为消毒剂使用前,需要稀释。其一般用法用量如下:

  (1)一般物品如餐具、毛巾、水果、蔬菜,家具、房间、浴盆、运输车,可将过氧乙酸加水稀释至0.5%溶液,洗刷或浸泡5分钟。

  (2)手、皮肤,可将过氧乙酸加水稀释至0.2~0.4%溶液,洗刷2分钟。

  (3)空气,可将过氧乙酸加水稀释至2%溶液,采用喷雾的方式,对无人环境的空气消毒,1小时后通风。

  (4)被单、衣物、玩具,可将过氧乙酸加水稀释至0.02%溶液,浸泡2小时。

  在使用时,用法用量请参照卫生部的指南。

  5.注意安全事项:

  (1)本品易分解,消毒用溶液需现配现用。

  (2)配制消毒液时,戴上橡胶或塑料手套,操作要轻拿轻放,防止溅入眼睛、皮肤、衣物上。

  (3)请勿用于金属器具消毒。

  (4)遮光、低温、阴凉处保存。

  6.应急处置: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脸,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给饮牛奶或蛋清。立即就医。

  四、氧气

  1.物化性质:氧气为无色无臭气体,是助燃气体,常用于切割、焊接金属和冶金,还用于制造医药、染料、炸药等。

  2.对人体的危害:氧气进入人体途径主要是通过呼吸。常压下,当空气中的氧气浓度超过40%时,人就有可能发生氧中毒。吸入氧浓度在40%~60%时,人会感觉胸骨后不适,轻咳,进而胸闷,胸骨后有烧灼感,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甚至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吸入氧浓度达到80%以上时,人会表现出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过速、虚脱,继而全身强直性抽搐、昏迷、呼吸衰竭,最终死亡。  长期处于氧气分压为60千帕至100千帕(相当于吸入氧浓度40%左右)的条件下会发生眼损害,严重者失明。

  3.急救措施:吸入过量氧气时,要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若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就医。

  4.防护措施:生产和使用氧气过程中要密闭操作,并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产和使用时,应远离火种、热源,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与活性金属粉末接触。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还要避免高浓度吸入。

  个人一般不需要特别的防护,只需穿戴一般的工作服和手套即可。

  5.消防措施:氧气是氧化剂,而氧化剂是火灾发生的三要素之一。氧气能氧化大多数活性物质,能与易燃气体(如乙炔、甲烷等)形成爆炸性的混合物。  当氧气的容器或生产设备附近发生火灾,要用水保持其容器冷却,以防其受热爆炸并急剧助长火势。迅速切断气源,用水喷淋保护切断气源的人员。

  6.泄漏应急处理:氧气泄漏时,要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对污染区进行隔离,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同时,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7储运注意事项:(1)氧气充装站的实瓶区与空瓶区之间必须设置防爆墙,其厚度不应于小120毫米,高度不应低于2000毫米,材料应为钢筋混凝土或其他不燃的、强度不低于钢筋混凝土的材料。

  (2)氧气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与易燃物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储区应备有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损坏。

  (3)氧气钢瓶不得沾污油脂。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拦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暴晒。

  五、氢气瓶使用注意事项

  因生产需要,必须在现场(室内)使用气瓶,其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设气窗或排气孔。排气孔应朝向安全地带,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三次,局部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少于七次。

  (2)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和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8米。

  (3)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10米。

  (4)与空调装置、空气压缩机和通风设备等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20米。

  (5)与其他可燃性气体贮存地点的间距不应小于20米。

  (6)设有固定气瓶的支架。

  (7)多层建筑内使用气瓶,除生产特殊需要外,一般宜布置在顶层靠外墙处。

  (8)使用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应防止曝晒。

  (9)必须使用专用的减压器,开启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0)阀门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阀门损坏时,严禁在瓶内有压力的情况下更换阀门。

  (11).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应保留5千帕以上的余压。

  五、典型事故

  1991年4月26日,山东省某县化肥厂合成塔后废热锅炉进口管突然爆裂断开,大量高压合成气喷出起火,将正在调度室内开会的7人当场烧死。事故原因是锅炉进口管管材选用了20号碳钢,因氢脆裂发生事故。

  1992年10月25日,辽宁省某市化肥厂铜洗岗位油分离器上盖的垫片突然破裂,大量氢氮混合气泄出,爆炸起火,将在化验室工作的3人烧伤致死。原因是由于油分离器密封材质不符合标准,又因循环氢量低,压力波动,引发事故。

  1995年2月13日,河北省某县化肥厂脱碳工段冷却器被挖孔部位焊缝突然整体脱落,致使大量碳酸丙烯酯脱碳液和含大量氢气的脱碳气瞬间外泄,与空气混合并且直接喷向脱碳厂房内,因使用了非防爆电器等多种因素,引起空间爆炸,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1996年8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县氮肥厂碳化车间工人在拆卸碳化固定副塔顶部水箱盖时,塔内突然发生化学爆炸,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水箱盖卸下后,空气进入塔内,与塔内氢气、氨气混合成爆炸性气体,遇到作业时产生的碰撞火花引发爆炸。

  1997年6月5日,浙江省某县化肥厂碳化车间综合塔回收段底部隔板泄漏,准备检修。塔内氢气未置换,用压缩空气吹扫后,厂长助理在回收段人孔处用气体打火机试爆,引起爆炸,气浪将厂长助理严重灼伤并推出操作平台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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