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事故是一对矛盾,顾名思义,安全为“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安全意味着不危险。具体到生产活动中,事故总是要构成人员受到伤害或造成财产损失的。虽然,事故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任何人都不希望发生事故,但是,事故却总是在人们对危险因素控制不力,危险趋势不可遏制后而突然发生。
探求事故成因,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下面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个方面来分析酿成事故的成因。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人失误与成因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与成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行为是人在生产活动中表现出来的非正常行为,是人在生产活动中,曾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
2、不安全行为的成因。非理智行为所表现出来的鲁莽、草率等性格,往往成为产生不安全行为的直接原因。
(二)人失误与成因
1、人失误。人失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规定的标准,即没有完成规定功能的现象。在生产作业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属于人为失误。人的失误往往是不可避免的。
2、人失误的成因。造成人失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有三个方面:
一是超过人的能力的过负荷,主要是由于人自身的原因对过负荷的不适应,如超体能、精神状态、熟练程度、疲劳、疾病时的超荷操作,以及环境过负荷,心理过负荷,人际立场负荷等都能使人发生操作失误。
二是与外界刺激要求不一致的反应,如对外界刺激的反应与该刺激所要求的反应不一致或操作与要求的操作不一致,出现要求与行为的偏差,是由于人的信息处理过程的某个环节发生了问题。
三是由于不知道正确的方法或有意采取不恰当的行为等,也可能是由于低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可能带来的后果的严重性而导致决策错误,这种行为主要取决于个人的性格和态度。总之,人机系统中的一切因素,都能从不同的方面,对人失误产生影响,使人出现失误,进而导致事故。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与事故
人机系统中,把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一定作用的机械、物料、生产对象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统称为物。物具有不同形式、性质的能量,从能量与人的伤害间的联系进行定义:由于物的能量可能释放引起事故的状态,称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如果从发生事故的角度,可把物的不安全状态理解为:曾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物的状态。
消除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是进行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又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需要。现从能量与人的伤害间的联系来进行分析:人们的生产活动其实就是在进行能量的利用,在利用中,人们给能量某种约束与限制,使之按人的意志进行流动、转换与做功。一旦能量失去人的控制,便会立即超越约束与限制,自行开辟新的流动渠道,出现能量的突然释放,于是,事故亦就随着能量的突然释放而发生。
三、预防事故对策---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
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一方面,人的因素方面,可以通过制订和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实行安全工作的标准化管理,使职工熟知本岗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用制度来管好职工,用操作规程来规范职工的操作,以减少或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人失误。在这方面,欲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人失误是很难的,可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从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角度,利用安全技术来改善生产工艺,改进生产设备,控制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通过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来预防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既然人的不安全行为、人失误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从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方面可以通过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来预防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如何才能预防事故或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具体讲,安全技术包括为实现安全生产而采取的一切技术方法与措施,以及避免损失扩大的技术手段。安全技术与生产技术具有统一性,是不可割裂的。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针对具体的不安全状态,以控制效果作为评价安全技术措施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