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海阳核电厂的营运单位,负责海阳核电厂的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管理,对海阳核电厂的建造质量和生产安全承担责任。公司郑重声明:
安全理念:
风险控制、纵深防御、保守决策、安全至上。
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保护环境。
安全承诺:
1. 所有与安全相关的重要活动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并将核安全置于最高的优先位置,这一原则不受建造、生产进度和经济效益的制约和影响;
2. 按照核安全法规、导则和标准建造和运行核电厂,保证电厂所有活动满足安全和质量的要求;
3. 制定质量保证大纲并完善程序体系,切实维护所有程序和文件的有效性并确保得到有效执行;
4. 严格遵守在执照申请时向核安全管理当局所做的所有承诺;
5. 严格遵守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所有运行限值和条件;
6. 明确参与安全有关活动的人员资格和职责,确保核电厂所有相关工作人员接受满足相应工作要求的培训并获得授权;
7. 培育员工具备警觉性和充分思考的习惯,拥有必要的知识、准确的判断和高度的责任心,使安全理念成为每个员工的行为习惯,自觉体现在日常安全行为中;
8. 建立符合安全文化要求的工作环境,积极倡导符合安全文化要求的工作方法并培育员工有利于核安全的工作态度;
9. 对照规定要求,分析和评价核电厂安全水平,寻找问题和不足,持续改进安全水平;
10. 加强经验反馈,确保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参考价值,保证经验得到有效利用。
如需提供安全文化建设相关专业服务,请点击:/Files/Mix/201211/15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