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4日在荷兰海牙举行的“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以“加强核安全、防范核恐怖主义”为主题,共有53个国家的领导人或代表,以及国际组织负责人与会。荷兰首相吕特主持会议,他首先邀请习近平主席作主旨讲话。习近平在讲话中首次全面阐述了中国核安全观。
习近平指出,人类要更好利用核能、实现更大发展,必须应对好各种核安全挑战,维护好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加强核安全是一个持续过程。我们要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把核安全进程纳入健康持续发展轨道。
第一,发展和安全并重,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发展核能事业。我们要秉持为发展求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理念。任何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核能发展,都难以持续,都不是真正的发展。
第二,权利和义务并重,以尊重各国权益为基础推进国际核安全进程。切实履行核安全国际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全面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在强调各国履行有关国际义务的同时,尊重各国根据本国国情采取最适合的核安全政策和举措的权利。
第三,自主和协作并重,以互利共赢为途径寻求普遍核安全。核安全首要责任应该由各国政府承担,各国政府要强化核安全意识,加强机制建设,提升技术水平。核安全也是全球性课题,要吸引更多国家加入国际核安全进程,加强交流、互鉴、共享,有关多边机制和倡议要统筹协调、协同努力。
第四,治标和治本并重,以消除根源为目标全面推进核安全努力。完善核安全政策举措,坚持核材料供需平衡,深化打击核恐怖主义国际合作,是消除核安全隐患和核扩散风险的直接和有效途径。只有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核恐怖主义和核扩散问题,实现核能持久安全和发展。
习近平强调,发展核事业50多年来,中国保持了良好的核安全记录。中国对全国核设施开展了全面安全检查,不断完善国家核安全法规体系,正在制定核安全条例。中国还积极推动核安全国际合作。
习近平最后指出,光明前进一分,黑暗便后退一分。我们在核安全领域多作一份努力,恐怖主义就少一次可乘之机。中国将坚定不移增强自身核安全能力,坚定不移参与构建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坚定不移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主导的核安全国际合作,坚定不移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为实现持久核安全继续作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这是中国首次公开提出“核安全观”,也是世界各国中第一个提出“核安全观”。
习近平首次全面完整阐述的“中国核安全观”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持久性等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