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00八年安全工作总结
木担坝煤矿自复工建设以来,安全管理工作一直作为金益公司的头等大事来抓,根据木担坝煤矿建设项目恢复施工时间不长、施工队伍进场不久、其机具、人员、机构均不完善,结合木担坝煤矿处于突出矿区范围内、根据其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灾害情况,以及主井、副井、风井均为斜井开拓的具体情况,我们积极组织和运用现有资源,重点抓好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各种制度和措施的健全完善工作;入井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学习取证工作;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防突揭煤安全管理工作;顶板安全管理工作;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矿井斜坡提升运输安全管理等七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抓好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制度、措施的健全完善工作:木担坝煤矿属贵州省的重点煤矿建设项目,在当初项目核准未批下来时,省发改委、省煤炭管理局就与业主的上级主管单位(能发公司)分别鉴定了矿井建设的目标责任书,对矿建开工时间作了明确要求,由于在井巷掘进工程开始前还要对原来施工的1000多米裸巷进行整改支护,时间紧,任务重,且由于金益公司在项目核准前各项管理人员,尤其是工程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措施不健全,在项目核准后,我们组织原有技术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包括各岗位责任制、防突揭煤管理制度、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矿灾害预防处理措施、煤矿 “三违”处罚办法等共20多项),并要求相关部门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同时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防突揭煤措施》等的完善和落实也作了严格的要求,并配合监理单位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使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并及时完成,充分作好煤矿建设安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二)、抓好入井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完善矿井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工作:针对施工单位入井作业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工人的知识结构、对煤矿安全的认识不尽相同的情况,我们及时与习水县安监局联系协调,及时请安监局相关部门专职人员到矿上,对两矿建施工单位涉及井下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了煤矿安全知识培训,并重新核发了上岗证。由于两矿建施工单位都程度不同的存在特种作业人员不足的情况,我们及时通过习水县安监局进行联系协调,对施工单位各特殊工种安排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取证,充分夯实施工单位矿井建设安全管理的基础;
(三)、抓好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一通三防” 工作历来是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鉴于目前木担坝煤矿井巷均未贯通,各施工巷道均为独头巷道,采用局扇通风的情况,我们重点抓好局部通风机及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矿井瓦斯安全管理,以及防火、防尘管理。对于局部通风机,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局扇通风管理的规定,实行专人挂牌管理,定期作好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的试验,定期作好测风记录,随时检查风筒及通风情况,严格风筒的吊挂连接,及时修补、更换漏风风筒,风筒延长与井巷进度同步,随着井巷工程的延伸,根据通风要求及时更换风机、风筒,确保作业点风量供给;对于瓦斯管理,严格瓦斯日报签字制度,施工单位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要及时掌握井下瓦斯情况,各作业点每班至少进行三次瓦斯检查,对井下各硐室、以及大的电器设备地点每班必须有瓦斯检测,并实行挂牌管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对暂不施工的独头巷道及时进行密闭,并对瓦斯进行挂牌检测记录,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对掘进超宽以及局部冒落按要求及时处理、支护,严防局部瓦斯积聚,等等;对于防尘管理,各作业点按规定安设防尘喷雾装置,适时冲洗巷壁,防止粉尘飞扬和积聚;对于防火安全管理,严格入井检身制度,防止火源入井,严格井下各种开关、线缆、接线盒、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和管理,杜绝“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杜绝电器火源的产生,加强放炮管理,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施工措施进行打眼、装药、封泥、放炮作业,严防放炮火花引发事故,严格矿灯螺丝封腊和出入井检查管理,杜绝井下违章拆解矿灯引发火花,等等;
(四)、抓好防突揭煤安全管理工作:木担坝煤矿处于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目前,在煤瓦突出鉴定结果尚未出来的情况下,按突出矿井进行设计和施工管理,由于井底车场及各区段的运输、通风石门、联络巷都有揭煤施工,以及煤巷的防突施工,防突管理工作一直是我公司和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头等大事,我们根据各项井巷工程的具体情况,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作业规程》、《防突探钻措施》、《防突揭煤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其单位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组织学习,贯彻实施,同时报我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建设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备案,由于目前木担坝煤矿瓦斯底抽巷还未形成,不具备区域性防突的条件,因此严格“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作好突出危险性预测、落实防突措施、作好效果检验、作好安全防护,是公司和监理单位防突现场监督监管的重要工作,对施工单位防突探钻措施的实施、探钻工程量的验收、钻屑的采取、突出参数的检测、现场瓦斯的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揭煤措施的实施,做到每班有检查、每项有监督,按公司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防突机构、配齐防突人员和机具、完善防突制度,严格主要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尤其是对各作业面重点时段的监控,建设管理部、安全管理部,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及时到现场,监督并协助作业队落实现场防突的措施、方案,真正做到防突揭煤工作能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五)、抓好顶板管理工作: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掘进作业,严格光面爆破施工及全断面一次成巷的监督管理,严格敲帮问顶制度,严格作业面控顶监管,严格构造破碎带和软岩层的前探支护和锚固、喷砼监督管理,严格局部冒落处理措施的监督实施,使顶板管理工作充分作到:可控、可靠;
(六)、抓好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严把电器设备入井关,严禁失爆、禁用电器入井,对涉及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经我公司机电技术人员、监理单位及施工方共查验、认可,符合相关煤安标准及防爆要求,方可充许入井使用,严格井下电器失爆监管,每周一次固定的机电安全检查,我公司安全部牵头,建设管理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家共同配合,重点对井下各种电机、开关、综保、接线盒、灯光信号等设备的接地保护、失爆情况、连接密封情况作全面、细至的检查,对查出的失爆隐患,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发现的失爆电器设备,责令其立即修复或更换,对明显失爆却未予更换的,严重处罚,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七)、抓好矿井斜坡提升运输管理工作:针对木担坝煤矿主井、副井、风井都属斜井开拓,尤其风井,坡度达28°,提升难度大,安全风险较大的情况,严格绞车安装及斜巷铺轨的施工监管和质量验收,严格绞车制动系统的检测、严格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的定期检查更换制度,严格“一坡三挡”制度的监督管理,严格轨枕、道木的检查更换,严格斜巷浮矸、杂物的清除,严保声光信号装置的正常使用,真正做到:从根本上、从制度上确保斜坡提升,安全运行。
通过着力抓好以上七个方面的安全管控工作,共查处落实各类安全隐患 400余起、停工整改2次、查处违章23起、罚款共计30600元,开展安全帮教 13人次、落实特种人员培训取证23人次、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取证 8人次,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四定” 原则(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检查人)逐项整改落到实处,及时地、有效地处理和排出了各类隐患,有效地遏制和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对井下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以公司各领导为组长,安全部、建矿部负责人及安全和工程管理人员为组员的分片责任包干,其安全责任与绩效工资挂钩的管理办法,使各作业面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自开工以来到现在,未发生人员轻伤以上的安全事故,未出现机器设备受到损伤或破坏的事故,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创造了比较好的安全生产局面。
二、2009年安全工作总体部署
2009年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在2008年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一通三防”安全管理、防突揭煤安全管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顶板安全管理、防治水安全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土建施工安全管理、作业人员技能培训以及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兰玉海
副组长:向成林、崔宗高、侯辉华、杨国昌
成员:黎云、赵光、汪远木、屈克俭、杨韦锁、吴华昌、陆舰、李文武、马如春、申公妮、刘元斌
2、加强“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水平,防止煤矿瓦斯、煤层、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2009年完善“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总经理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保障“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和其他工作条件,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负责“一通三防”安全费用的安排和使用,必须保证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火灾防治、综合防尘、防突以及通风系统改造等方面的基本投入,安全副总经理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3)健全完善以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2)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3)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4)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5)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6)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7)矿井防突管理制度;
(8)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9)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10)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4)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采区变电所必须实行独立通风,其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
5)必须构筑可靠得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密闭、风窗等通风系统设施,严禁擅自拆除通风设施或者改变通风设施的状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矿通风设施施工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制度;
6)不得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7)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挡风墙;需要使用得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方向风门;
8)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反风演习方案和结果报上级管理机构备案;
9)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公司值班领导,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必须正确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
10)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专用变压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11)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实行挂牌制,其他人不准随意停开,建立无计划停电停风台帐以及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12)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人员要撤至全负压通风巷道处,并在盲巷口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进入;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14)进一步完善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及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测风站必须按规定设置,并悬挂记录牌;
15)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图必须表明风流方向、风量、巷道断面、风速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
16)巷道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作业班组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停止对方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
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爆破前,都必须由班组长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等情况,只有当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爆破;
每次爆破前,必须在对方工作面栅栏以外,全风压通风地点的进风侧设置专人进行警戒;
贯通时,要有一名通风技术人员现场指挥贯通,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7)每年必须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并将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8)必须建立瓦斯报表审查制度,瓦检员将井下瓦斯检查记录报送通风管理部门,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总经理、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9)井下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只有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时才准装药爆破;
20)矿井必须建立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制度,其检查次数规定如下:
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他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3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硐室,盲巷临时闭墙、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瓦斯检查计划图表每月制定一次,当月内原确定检查区域发生变化时,计划图表应及时修改;
21)所有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板,严禁2个工作地点共用1块瓦斯牌板;
22)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班报)、“一提前”(提前入井检查瓦斯),掘进工作面的检查结果须经该工作面班组长签字确认;
23)因停电等原因造成全矿井停风时,必须首先打开防爆门(盖),主要通风机启动时,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排放瓦斯,在主要通风机出风口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逐渐将风门关闭;
24)在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通风瓦检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
25)井下中央变(配)电所、采区配电室附近,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检员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26)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地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排放制度:
(1)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时间不超过30min时,由瓦检员按一般规定进行排放;
(2)停风时间在30min至8h以内,或虽未超过30min但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2.0%、不超过3%时,由瓦检员(或专职爆破工)电话汇报调度,由值班人员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人员进行排放;
(3)停风时间超过8h或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3%时,排放瓦斯由通风部门提出措施,然后进行排放;
27)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1个采区内严禁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排放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1台局部通风机处开始排放,只有第1台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巷道内排放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下1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排放其送风巷道的瓦斯;
28)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出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时的局部瓦斯积聚时,由瓦检员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瓦斯积聚要汇报公司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排放,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29)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力以下,目前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表压)以下;
30)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的措施;管路入井前、接入专用瓦斯排放巷道前,必须设置绝缘段;
31)凡是新安装的抽放瓦斯管路,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时管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3%,负压不得低于30Kpa,漏气率不得超过每千米3m3/min;
32)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放日常管理,总结分析抽放效果,研究改进抽放技术方案,必须有专门的抽放队伍,负责打钻、管路安装和抽放参数的观测等,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同时要对抽放管路进行经常检查,及时堵漏、放水、排除故障;
33)矿井必须具备《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要求的图纸、记录、报表、台帐,瓦斯抽放参数(抽放量、瓦斯浓度、负压、正压、大气压、温度)人工测定时,泵房内每小时测定1次,井下干管、支管每周测定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公司和各施工队必须成立防突专业小组,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防突技术指导、措施制定、资料积累与分析管理工作,编制年度防突计划,检查防突措施落实情况等;
35)主要进回风大巷、矿井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井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及巷道、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翻煤点、转载点等产生粉尘地点均必须安设防尘管路,皮带斜井、皮带巷的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巷道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36)防尘管路应安设平直、吊挂牢固,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并设专门人员定期维修,防尘管路不得兼作排水管,压风管;
37)掘进、开拓巷道及其他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的净化风流水幕;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等产尘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38)工作面、喷浆等作业地点,粉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进行个体防护;
39)矿井必须建立定期冲洗刷浆制度,定期对井巷进行冲洗、刷浆;溜煤眼、皮带头、转载点及易产生粉尘飞扬的地点,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冲洗,确保各地点没有连续长度大于5m,厚度超过2mm的粉尘堆积;
40)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吸烟、使用灯泡取暖、使用电炉。井下严禁使用汽油、煤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等必须在盖严的铁通内存放,用过以后不得乱扔、乱放;
41)设立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可与防尘系统的水池和管路共用,井下消防管路水源总控阀门应接接在进风巷,井下各硐室进风口10m范围应安设三通阀门,主要硐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修、维护;
42)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3)井下消防材料库内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在矿井应急预案中明确作出规定,并予以保证;
44)监测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取的监测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将主要检测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或建议填写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日报上,报送安全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总经理等进行审阅;
45)井下在用的安全监控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和调校,调校瓦斯传感器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校准气样和空气样,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和程序和方法进行,并要做好调校记录。调校风速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时,可使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和温度计。调校周期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国家有关要求。
46)井下瓦检员每班应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及电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对照结果及时报告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当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0-1%,±0.1%;1~2%,±0.2%;2~4%,±0.3%)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之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47)严格井下电焊、氧焊和喷灯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井口房不得进行电焊、氧焊和喷灯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进风井巷及井口房、井底主要硐室内进行电焊、氧焊和喷灯等明火作业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总经理(项目经理)批准。作业过程必须有通风人员现场检查瓦斯,安监人员现场监督措施执行情况。施工完毕后,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留守观察1h以上,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未采取砌喧或喷浆封闭措施的煤层段巷道、主要硐室严禁进行电焊、氧焊等明火作业;
48)严格入井材料、设备的检查把关,严禁使用国家命令禁止的设备。入井设备必须具备“三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合格证和煤矿用品安全标志),入井的胶带、电缆、管线、风筒、塑料网等材料必须具有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的试验合格证明。
3、加强防突安全管理工作
2009年本矿的防突管理工作是非常关键的一年,不但要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核定,而且要对首采区段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为首采区段的区域防突布置提供依据,在各主采煤层未进行突出鉴定及区域防突措施未实施之前,各石门的揭煤防突工作及煤巷掘进的防突工作量比较大,防突管理工作任务重,为了开展和抓好2009年的防突工作,对防突管理工作布置如下:
1)切实落实各主采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为首采区段的区域防突布置提供决策依据。首先要加强组织好对总回风石门、121运输石门的施工以及做好煤层层位的判定工作,为各主采煤层的突出鉴定提供工作条件;
2)建立和完善各种防突管理制度,监督落实防突措施。防突管理包括组织管理和技术管理;组织管理上要建立防突管理机构和健全各种防突管理制度,针对目前施工单位防突管理现状,要求其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防突人员岗位责任制、防突现场跟班制度、防突工作保障制度,使防突工作有组织保障和制度体系,同时加强防突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和修改防突措施,并建立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制度及防突措施实施管理办法,防突分析、资料收集整理制度,防突措施督促检查制度,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和允掘通知单必须由项目总工程师审签;巷道过煤层时必须建立石门揭煤报告制度。石门揭煤突出煤层前,项目技术人员必须编制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提前报其公司总工程师审查,然后再报监理审批和业主方安全管理部及建设管理部备案;
3)加强防突工作的现场管理工作。按照各分片包干制落实到人,负责监督其防突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探煤及防突工程量的验收,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现象,使防突工作切实落在实处。
4、加强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责任
(1)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2)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严格岗位责任考核;
(3)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违”处罚与教育规定,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切实提升供电安全保障水平
(1)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供电设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可靠的防雷电装置,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煤电钻、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综合保护;
(2)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操作电气设备必须配备绝缘设施,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和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切断电源的开关把手必须闭锁,并悬挂警示牌;对带有储能元件的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后应经充分放电,达到规定的延迟时间后,方可开盖检修;
3)加强电气设备安全性能管理
(1)机电、提升、运输系统使用的矿用产品,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电缆,新购进、检修或者大修的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由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杜绝失爆,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应定期检查试验,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井下移动防爆设备要定期进行升井检修,矿灯应保持完好,保护装置符合规定;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失爆等情况时,严禁发放使用;严禁使用人员拆开、敲击、损坏矿灯;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再投入使用。
4)完善提升运输设施
(1)完善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传动设备必须有护罩、护栏,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后备保护装置,运行时严禁甩掉保险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动作灵敏、性能可靠,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安全控制要求;
(2)斜井提升连接装置要可靠,必须装设保险绳,斜井井巷中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善,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各类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严禁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严禁超期服役,严禁非防爆机动车和畜力入井;
5)加强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检验检修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主提升、主通风、主排水、压风设备,供电系统保护、防雷接地装置,电缆和钢丝绳等进行定期检验;要按规定对安全仪器仪表进行周期鉴定和标校,严禁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在用主要通风机、主排水设备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按规定进行性能测定,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
(2)加强对机电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机电运输设施检修要制定检修计划和措施,明确检修任务和范围,详细记录检修内容、规格质量及检修人员等内容,并指定专人或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验收,在拆装、搬运井下大型机电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规定拆装工艺、运送方式、搬运路线和设备等内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6)加强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1)加强机电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电钳工、防爆检查工、绞车司机、输送机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2)宣传相关规定和安全常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规范操作行为,要教育职工,严禁超载提升运输,严禁超员乘坐人车或罐笼,严禁刮板运输机和非设计允许的胶带输送机乘运人员,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7)深入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把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设备完好、质量达标;
(2)要加大投入,加快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换代,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努力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控系统,实现对矿井供电、提升、运输、排水、压风、通风、掘进、瓦斯抽放等系统机电设备的远程监测监控,提高设备控制自动化、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8)进一步加大机电运输专业指导和监管监察力度
(1)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水平,进一步加强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机电运输现场管理,大力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建立健全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对机电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给予处罚,责令改正;因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而酿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加强顶板安全管理工作
顶板管理是矿井安全生产永恒的主题,顶板事故是矿井生产必须长期与之抗争的五大自然灾害之一。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掘进作业。
1)加强矿井地质勘探和地质资料的分析研究,以及矿压观测工作,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煤岩物理力学参数和矿压显现规律,抓好采区地质情况的预测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根据所采煤层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情况,制定掘进工程支护设计方案,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调整;
3)每个掘进工作面、巷道维修工程都要制定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遇有过老巷、煤柱、地质构造破碎带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组织作业人员学习贯彻后,方可组织实施。要加强对作业人员顶板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防范顶板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4)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明确永久和临时支护方式、最大空顶距、循环进度、爆破参数。要按作业规程规定对掘进工作面进行永久支护和临时支护。在松软的煤、岩层或者流砂层及地质破碎带中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特殊措施。在爆破前必须加固靠近工作面10米范围内的支护,爆破中破坏的支护必须及时修复。砌碹、架棚巷道支护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及时填实,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采用锚杆、锚索、锚喷支护的巷道,锚杆、锚索的材质、拉力和预紧力、喷层厚度和强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5)做好大面积冒顶事故的防范工作。采用锚杆、锚索、锚喷支护的巷道,要加强支护质量的检查,加强巷道顶底板移近量的观测工作,防止因锚杆、锚索支护质量问题引发巷道冒落;
6)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评估验收制度,每班由专人对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掘进作业规程,对工程质量、工作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要对掘进工作面和巷道维修工程的支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考核。
6、加强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
1)地面防治水
(1)井口要设立排水沟,大气降水能顺利排出,泄洪能够充分得满足最大洪水泄洪的要求;
(2)地面仓库要储存足够数量得防水材料;
(3)建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由生产经理担任,成员由供应、生产、后勤、安全各部门领导担任;
(4)雨季前由防治水领导小组长对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得安全检查。
2)井下防治水
根据木担坝煤矿水文地质特点,矿井C12煤层底板为二叠系中统茅口组灰岩,为岩溶裂隙水含水层,因此石门距离C12煤层10米(垂距)前必须探水掘进,探孔超前于工作面不小于5米,C12煤层掘进必须探掘,探孔打入煤层底板不小于5米,探孔超前掘进不小于5米,具体要求如下:
(1)矿井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
组长:兰玉海
副组长:向成林、崔宗高、侯辉华、杨国昌
成员:黎云、赵光、汪远木、屈克俭、杨韦锁、吴华昌、陆舰、李文武、马如春、申公妮、刘元斌
(2)施工单位要编制防治水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3)施工单位要配备与防治水相配套得设备、机具、材料;
(4)矿方对施工单位的吸水管得固定进行严格得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5)施工单位要具备防治水得资质及防治水的能力。
7、加强土建安全工作管理
1)施工单位要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使安全文明施工及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职责落实到相关班组和人员,要求施工单位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考试,提高其安全文明施工素质及意识,把安全文明施工与施工任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贯穿施工全过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经医生诊断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病症的人员坚决不得参加高空作业,同时,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应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3)要求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每项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后方可施工;
4)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严格考评,做到奖惩分明,层层落实责任制,营造并保持现场安全、文明的作业环境;
5)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材料、工器具的定置堆放;坚持做好“落手清”工作,做到工完、材尽、场地清。特别是土石方开挖、清运过程中。严格控制装载量及车辆车速,防止所运土方散落及交通安全;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范,并切实贯彻执行;
7)要求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培训、考核、发证,坚决做到持证上岗;
8)实行安全生产层层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生产”的“三不生产”安全原则;
9)认真及时做好年、季、月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报工作,并切实贯彻执行;
10)坚持齐抓共管安全工作,全面协助安全管理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11)要求建设管理部现场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时进行整改,使得每一项安全隐患问题得到解决。
8、加强机电设备安装安全工作管理
2009年是金益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的大会战,共有18个主要机电设备安装项目,为了保证机电设备安装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作如下安全工作部署: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为主”的思想,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安全职责。将安全责任分解到个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落实隐患消号制度;
3)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发证,保证100%持证上岗,要配备足够得专业技术人员;
5)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使安全文明施工及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6)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标准施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加强机电设备安装现场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得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7)加强机电设备安全性能检查管理,机电设备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得机电设备、电缆,煤矿用于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防爆电气等设备没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或要求更换,煤矿新购进的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合格,并由具备资格人员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
8)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建设管理部、监理公司等单位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所查出不合格的安装工程及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安排相关人员复查;
10)对大型重点设备的安装,要作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并按程序会审,经监理公司审批后方可给织施工,对施工单位安装施工的薄弱环节要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9、强化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事故的防范意识、联锁保护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由于历史原因,煤矿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一般都较低综合素质不高,这也是煤矿事故频发的一大原因之一。鉴于施工人员来自四面八方,而施工队伍不稳定的情况。在施工期间,公司安全管理部要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的进场培训是否合格属实,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证件是否有效等。公司为接管生产而招聘的员工,一是要把好文化关;二是要制定切合实际需要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方案;三是认真组织落实。
10、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安全生产
1)抓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除搞好日常的生产安全检查外,每周对各作业面至少进行一次“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等分专业的安全检查,每月由安全管理部牵头,组织建设管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对各施工单位进行1次全面安全的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按“四定”原则进行处理;
2)认真做好节假日安全工作:节假日期间,各级人员往往会思想麻痹,疏于管理,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得不安全状况、环境得不安全因素相结合是事故发生的根源,为此,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