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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子轻纺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指南(上)

作者:李莫    文章来源:安全文化建设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20

  4.3.1.1 工作场所应该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实行定置堆放,同时设置提放定置图

  4.3.1.2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便于工人安全操作设备(施)与墙柱间以及设备(施)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或安全隔离;各种操作部位观察部位应符合人机工程的距离要求

  4.3.1.3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如:易燃易爆场所有毒气体场所易造成触电机械伤害等危险场所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规定的安全色

  4.3.2.1危险物料的存放,应符合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要求,对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的物料,存放时应符合易燃易爆性商品贮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的要求

  4.3.2.2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

  4.3.2.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

  4.3.2.4 对危险物料的发放,要建立发放管理制度

  4.3.2.5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

  4.3.2.6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3.2.7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使用时,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4.3.2.8 焊接或切割用的乙炔站发生器(瓶),氧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发生器(瓶)与氧气瓶的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阳光下曝晒

  4.3.2.9 氧气瓶要有瓶盖和安全阀,严防油脂沾染,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4.3.2.10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物品同存一库

  4.3.2.11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3.2.12 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4.3.2.13 甲乙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堆放应保证作业和包装物承重安全

  4.3.3.1由机械产生的危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机械危险,包括:挤压危险剪切危险切割或切断危险缠绕危险引入或卷入危险冲击危险刺伤或扎穿危险摩擦或磨损危险高压流体喷射危险等;另一类是非机械危险,包括:电气危险热危险噪声危险振动危险辐射危险材料的物质产生的危险机器设计时忽略人类工效学原则而产生的危险等

  机械行业企业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时应防止以上危险的产生

  4.3.3.2 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

  4.3.3.3按要求装设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锻压机械木工机械塑料机械机床等设备设施其动作机构均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如:固定安全装置联锁安全装置控制安全装置自动安全装置隔离安全装置可调安全装置自动调节安全装置跳闸安全装置双手控制安全装置等

  安全装置的选择尽可能满足以下要求:

  1)在系统正常运转,不需要进入危险区域时安装固定安全装置隔离装置跳闸装置;

  2)在系统正常运转,需要进入危险区域时安装联锁安全装置自动安全装置跳闸装置可调安全装置自动调节安全装置双手控制安全装置

  4.3.3.4工作场所防止人体触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安全距离(如人体自身肢体的上伸下伸向前越过旋转及伸入等动作所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空间)应满足有关标准要求,具体数值参看附录A

  4.3.3.5机器的润滑系统应首选自动加油润滑系统,无法设置时,应选用蓄油器式的加油润滑装置;如果采用人工加油的,应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润滑的部位应明确规定,采用停机注油润滑或班前/班后加油润滑

  4.3.3.6设备上易发生故障或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必须加设防护装置或安全装置,无法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的,必须配置报警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由机械产生的危险,对人员发生伤害

  4.3.3.7检修或清扫机器时,必须停机,并挂检修中等标牌

  4.3.3.8加强作业时的配合和联络,自动化机器运行时,不得冒险进入机器的活动范围

  4.3.4.1机械行业企业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管理

  4.3.4.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由已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4.3.4.3新装异地移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应按规定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

  4.3.4.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应经地方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准使用

  4.3.4.5起重机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该有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吊钩等取物装置应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制动器工作可靠,连接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各类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器等停车保护装置有效;各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完备可靠,安装符合要求;露天作业起重机的防雨罩夹轨器或锚定装置使用有效;各类吊索具管理有序,完好使用

  4.3.4.6受压容器必须有完好的压力表,安全阀;乙炔瓶须有乙炔压力调节装置

  4.3.4.7锅炉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才准运行使用

  4.3.4.8 厂内机动车辆的离合器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无异常声音;转向装置调整适当,操纵方便灵活可靠;燃油机油箱无泄漏;手脚制动调整适当,制动距离符合要求;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车况良好,箱板轮胎等齐全可靠应进行定期检验

  4.3.5.1 电气安全设施应按要求做好接零接地绝缘屏蔽隔离防过载防漏电等防护措施

  4.3.5.2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应无破损老化龟裂等现象,应有绝缘的带电点不应裸露,绝缘电阻符合规定值,安全间距符合规定要求

  4.3.5.3 裸露的带电导体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防止人员触碰,带电裸露导体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电气系统电箱应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凡有可能被人接触造成电气事故的电气裸露和有出典危险的区域,应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屏护设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4.3.5.4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3.5.5 对变压器等重要电气设备要坚持巡视制度,并做必要的记录,新安装的设备要验收

  4.3.5.6 电气安全的过程安全管理具体要求见4.3.8.2节

  4.3.5.7建筑物必须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设置防雷装置,并取得合格证书,每年应定期复查

  4.3.5.8 电气安全管理

  1)管理机构的人员机械行业企业技术部门应当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动力部门或电力部门也应有专人负责用电安全工作

  2)规章制度企业应有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和维护检修制度及其他规章,应执行国家和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如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等,应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设备安装规程;电气设备应建立专人管理的责任制

  3)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电气设备绝缘有无被损,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带电部分的是否有防护,屏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间距是否足够,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提灯和局部照明电压是否是安全电压或是否采取了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电气灭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电气连接部位是否完好,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是否过热,制度是否健全

  4)安全教育使工作人员懂得电的基本知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从而能安全有效地进行工作

  5)安全资料机械行业企业应建立高压系统图低压布线图全厂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布置图等其他图纸资料对重要设备应单独建立用电检修试验等资料,应注意收集国内外电气安全信息

  4.3.6.1厂房设施建筑物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且应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4.3.6.2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火区域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该严禁烟火4.3.6.3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4.3.6.4 应配备充分和适用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合理保管

  4.3.6.5 进行消防知识宣传

  4.3.6.6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4.3.6.7 处理火警事故,调查火灾原因,进行针对性整改处理

  4.3.7.1 企业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订装卸搬运作业的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执行

  4.3.7.2机械行业企业单位应根据工人的技术经验体力及其特殊生理情况,调配工人与分配其工作

  4.3.7.3企业应指派有经验的人员在现场负责指导装卸搬动工作的进行

  4.3.7.4 女工其单人的负重量一般的不得超过25公斤;两人抬运的总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

  4.3.7.5 男工单人的负重量,最高不得超过80公斤

  4.3.7.6 50公斤以上的单件货物,由一个人搬运时,应有人搭肩,必要时应有人卸肩

  4.3.7.7 80公斤以上至500公斤以下的单件货物,应使用手推车滑板等搬运工具进行搬动

  4.3.7.8 500公斤以上的单件货物,应使用绞车滑车起重机等机械设备进行搬运

  4.3.7.9 两人抬运时,每人的平均负重量不得超过70公斤;抬运的人数增多,其平均负重量应适当递减装卸搬运超过80公斤的单件货物,宜组织多人抬运多人抬运时应在搬运工人中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3.7.10 单人负重50公斤以上的货物,在平地上的搬运距离最远不得超过70m;超过70m时,须有人接替或用工具搬运在斜坡上(如跳板楼梯坡道等)进行搬运时,其搬运重量或搬运距离应适当缩减

  4.3.7.11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证,车上应配备足够和适用的灭火器防毒面具,悬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并按公安交通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禁止在重要设施机关人口密集公共场所通过和停留

  4.3.7.13 对于运输机动车辆,严禁无证无令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严禁带病行车,严禁人货混载行车,严禁超标装载行车,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4.3.7.14 危险性物品的装卸搬运,除遵照上述各项规定外,应该严格执行关于危险性物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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