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打好“五大战役”部署,加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整治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规范化和标准化,营造良好的城市面貌、生活环境和建设行业新形象,现制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市住建局成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领导小组,市住建局钟文成副局长(主持工作)任组长,副局长王卫红、副调研员王文演任副组长,成员由局质量安全监督科、建筑业与装饰装修管理科、法制科、监察室、市建设建材工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装饰装修监督站等职能单位负责人组成。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辖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目标
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干150天,全面实施五大战役,推进城市建设跨越式发展”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实施精细化管理,普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和《泉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图例》(以下简称图集),高起点、高标准、高效能全面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积极创建省、市标准化示范工地,确保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新的提升,建筑工地形象有明显改观。
2010年10月1日后,中心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自2011年7月1日起,晋江市、南安市、石狮市、惠安县、安溪县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二级及以上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市纳入施工许可范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三、工作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各项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监管机制,督促建设各方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强化重大危险源防治,推广普及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安全设施、设备,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
1、所有新建项目必须执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和《泉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推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定型化,加强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2、在建房屋建筑工地要做好场地硬化、围墙、大门、安全网、五牌一图、车辆保洁等标准化工作;设施不完善、破损或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必须补缺补漏直至整改符合要求。
3、在建市政工地要做好全面围挡、统一封闭并推行文明施工。
四、工作机制
1、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提高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迫切感,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管“一岗三责”和“两站联动”机制,分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整改责任,加大投入,全力以赴,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目标任务按计划实施,按时落实到位。
(1)工程报建时,窗口受理部门向建设业主发放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宣传单,详细说明安全文明标准化要求和注意事项。主要是建设各方应依照省、市安全文明施工图集和图例要求落实各项临时设施、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时,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向建设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交底,下达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状,约定达标考评和三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验收的相关要求等。
(2)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审核制度。受理建设项目监督手续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派出现场监督人员检查其开工条件是否符合省、市图集、图例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重点是围墙、大门必须牢固美观,“五牌一图”齐全,合理设置洗车台、排水沟与三级沉淀池,场内主要施工道路、场地应硬化和适当绿化,保证整洁、不积水;工地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餐厅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不得使用简易搭盖等。
(3)监理单位应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责任,按图集要求跟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对于开工、基础、主体结构三阶段安全文明标准化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工程视同工程质量不合格,不得给予办理桩基或基础工程、结构验收手续,不得审核通过工程量和相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2、强化监管
(1)开展达标考评,落实安全措施费用。政府投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上明确订立应创建达标工程、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或省级文明工地的等级和相应的奖罚措施。按规定应推行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全额支付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各项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的支付与使用情况应作为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的重要依据。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考评结果抄报建设各方和有关部门。凡不达标工地,实行挂牌督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还应抄告项目业主,工程竣工决算时按比例扣减安全文明措施费用。
(2)强化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对在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照动态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网上违规扣分,约谈建设业主法人代表、项目建造师或总监,直至依法查处。市住建局将每半个月对中心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开展督查,通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省、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3、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为推广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经验,典型引路,面上普及,鼓励、引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积极创建省、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水平。市住建局将于2010年12月15日前组织安全文明标准化现场观摩会。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常年设立3-5个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较好的施工现场作为样板工地,供辖区新开工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学习观摩借鉴。
4、实行信息旬报制度。中心市区所有纳入整治的项目信息全部上网,刊登在泉州建设网,接受社会监督。市住建局开通电话热线22178972、22178973,鼓励群众举报安全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为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及时掌握各地整治进展,各中心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和市质安站要指定信息员,在每月10日、20日和下月1日上午下班前完成旬报工作。每月1日要同时报送上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当地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报送有关动态信息。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报送,使用附件3提供的电子表格进行信息填报(1145236005@qq.com)。
5、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要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经验,提高广大建筑职工安全文明施工意识。一是宣传贯彻省《图集》和本市《图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等单位,要持续开展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和重大危险源防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执业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力争使安全文明施工成为全体施工人员的自觉行动。二是联合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情况,宣传先进,鞭策落后。三是引导施工、监理单位充分利用板报、安全生产挂图、讲座、安全文明施工VCD观摩、班组班前活动、安技交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安全文明施工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文明氛围。
6、加大科技投入,应用先进工艺设备。鼓励建筑施工企业积极采用标准化、装配化、工具化、定型化的安全防护设施,推广信息化、现代化的监控手段,逐步淘汰落后的、危及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施工技术,切实提高建筑施工科技创安水平。
7、强化约束机制。市住建局将各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在泉州建设信息网和有关媒介上建立荣誉榜和监督台,定期表彰安全文明标准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后,施工现场“脏、乱、差”的予以通报,记入曝光台。凡评为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方可参加“《刺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其各方主体可优先入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凡进入曝光台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预选承包商资格。所有外地入泉企业承建的全部工程应达到达标工地水平,且每年度创建不少于1个市级及以上示范工地,达不到要求的将作为自动退出预选承包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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