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教育的基本方法
以下四种安全教育方法,因其符合人的行为规律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1、尽可能地给受教育者输入多种“刺激”
如讲课、参观、展览、讨论、示范、演练、实例等,使受教育者“见多”、“博闻”,增强感性认识,以求达到“广识”与“强记”。
2、使受教育者形成安全意识
经过一次、两次、多次、反复的“刺激”,促使受教育者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
3、使受教育者做出有利安全生产的判断与行动
判断是大脑对新输入的信息与原有意识进行比较、分析、取向的过程。行动是实践判断指令的行为。安全生产教育就是要强化原有安全意识,培养辨别是非、安危、福祸的能力,坚定安全生产行为。
4、因人而异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
如对于各级领导,宜采用研讨法和发现法等;对于企业职工,宜采用讲授法、谈话法、访问法、练习法和复习法等;对于安全专职人员,则应采用讲授法、研讨法、读书指导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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