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1、公司或项目部级安全教育
是对员工安全法律基本知识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应当遵守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以及相应的职责。
2、项目部或工区级安全教育
主要以生产安全基础知识教育为主,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奖罚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范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作业守则;本专业工程施工特点、性质;主要施工专业(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作业范围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程的一般、重点防火部位的施工作业要求、操作规范;防火防爆等应急预案。
3、班组级安全教育
主要是岗位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含岗位安全技能的熟练掌握,达到能适应本岗位安全操作的技术和能力,做到"应知"、"应会"。 包括本班组安全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班(组)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等。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5、转岗、换岗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
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新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事故案例。
6、中铁隧道安全教育的一些规定
规定每周星期一为"安全活动日"。主要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为主。项目安全活动日可以分业务部门、各工区(工班)几个大块来组织开展。活动内容:员工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学习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总结交流安全管理经验或教训,检查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情况,听取员工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各单位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充分利用周一安全活动日和报纸、网站、工地广播、板报、标语等多形式、多层次的方式,进行广泛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新知识、新技术的宣传教育。
第四章 安全行为规范
一、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规范
1、施工现场:进入现场,务必安全;安全事项,务必牢记;劳保用品,规范穿戴;随身工具,检验合格;安全三宝,准确使用;杜绝违章,按规操作;交叉作业,相互关照;安全装置,定期维护;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四不伤害,互保平安。
2、文明施工:关爱环境,预防污染;定置管理,场地整齐;洁净施工,工完料净;保护成品,爱护设备。
3、安全管理人员:奉公守法,忠于职守;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学习创新,文明待人;优质服务,严格管理;深入实际,踏踏实实。
4、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戴帽扣带;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系好安全带;不准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电动机械设备接地和防雷;非机械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电器;吊装机械设备必须完好,吊臂下方及回转半径内不准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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