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强化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级领导以及各类从业人员安全职责和履行职责的程序以及约束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也就是说:生产经营单位不建立、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都属于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就是犯罪。
在实施过程中,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做法是:在由总经理任主任,主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项目经理任组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协调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议,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检查指导各项目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处理日常工作。项目经理部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工区主任或工班长任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用以计划和决策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专门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本项目内,牵头组织落实安全规章制度,贯彻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议,检查指导各工区、工班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处理日常工作。
为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持续性,许多施工企业在建立长效机制上,积极探索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推广提取安全费用和风险抵押金、加大事故赔偿力度三项政策。强制企业加入工伤保险,推动高危行业加入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等保险。行政手段上,落实两个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分解控制指标。
安全目标管理就是企业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按照规定的目标体系,展开目标,发挥所属单位、领导以及全体从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精神,并对实施过程实行以自我控制为主的一种管理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是管理中的管理。
安全目标管理,强调安全管理的结果。要求按既定的目标(结果)开展安全管理活动,一切决策(包括经营决策、管理决策、技术决策)都必须以实现目标为准绳。
安全目标管理需要在实施过程中形成一个纵横方向都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使生产经营单位的层层、人人在计划期间内都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和为实现目标而实行的以自我控制为主的安全管理活动以及为实现目标所需承担的安全责任、义务和工作任务。
安全目标管理随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持久地进行。并按照PDCA往复循环,每一次新的循环都是在上次循环的基础上进行,使安全管理水平按螺旋式上升的规律不断有所提高。
安全目标管理是通过目标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把“以作业技术为中心”和“以人的因素为中心”两种管理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在目标管理中,目标的设定是目标责任者本人,由于人的固有的自尊心和进取精神,促使目标责任者自觉担负着更大的责任感。
安全目标管理是通过不断对上一计划期的目标达成结果的测定与评价,使各级目标责任者通过对目标达成的反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地去追求新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个新目标而采取新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措施。
安全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和完成后,都要进行检查和考核。检查是考核与评价的前提,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手段。考评的目的是为了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推进下一计划期的安全目标管理活动。
检查方式有自我检查和上级检查两种。自我检查可以随时进行,上级检查一般在目标完成后或者在月、季、年终,结合工作总结进行检查。检查要实事求是地坚持既定目标的标准,以便为后来的目标评价打下良好基础。
一般在一个循环周期结束后,必须对目标执行结果进行评价,使达标者更加增强信心,没有达标者明确今后努力方向,推进安全目标管理不断向前滚动。
对于目标评定工作,一般包括各执行层次对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总,存在各类问题汇总,目标管理的思路和办法的优劣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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